关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所(站)复评验收工作的通知
各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兵直有关单位:
根据《关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检查及职业技能鉴定所(站)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》(兵劳社发〔2008〕7号)要求,经兵团职业技能鉴定检查评估验收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组成兵团职业技能鉴定所(站)复评验收小组(以下简称“复评验收小组”),对兵团第六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4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(名单详见兵劳社发〔2008〕31号)开展复评验收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成立兵团复评验收小组
组 长:多 林 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(培训处)处长
副组长:黄国林 兵团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
成 员:冉 颢 李晓梅 唐晓东
二、复评验收时间和所、站
1、时间:2009年6月下旬。
2、复评验收所(站): 兵劳社发〔2008〕31号文通报的4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(站)(具体名单见附件)。
三、复评验收方式:采取兵团复评验收小组全面检查的方式进行。
四、具体要求
(一)各整改鉴定所(站)于
(二)兵团复评验收小组将于
请有关师做好督促检查;整改的鉴定所(站)按照评估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,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。
联系人:李晓梅
电 话:0991-2339195(传真)
附件:兵团职业技能鉴定所(站)复评验收名单
附件:
兵团职业技能鉴定所(站)复评验收名单
|
所(站)序号 |
承建单位名称 |
检查方式 |
|
6所 |
徕远宾馆 |
兵团全面检查 |
|
14所 |
农五师电力公司 |
兵团全面检查 |
|
34所 |
农八师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|
兵团全面检查 |
|
47所 |
兵团经济技术管理学院 |
兵团全面检查 |
主题词:劳动 职业技能 复评 通知
|
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|
共印汉文50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