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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所(站)复评验收工作的通知

   

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兵劳社函〔200950 

各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兵直有关单位:

根据《关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检查及职业技能鉴定所(站)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》(兵劳社发20087)要求,经兵团职业技能鉴定检查评估验收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组成兵团职业技能鉴定所(站)复评验收小组(以下简称“复评验收小组”),对兵团第六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4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(名单详见兵劳社发200831号)开展复评验收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成立兵团复评验收小组

  长:多      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(培训处)处长

副组长:黄国林    兵团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

  员:冉     李晓梅   唐晓东

二、复评验收时间和所、站

1、时间:20096月下旬。

 

2、复评验收所(站): 兵劳社发200831号文通报的4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(站)(具体名单见附件)。

    三、复评验收方式:采取兵团复评验收小组全面检查的方式进行。

四、具体要求

(一)各整改鉴定所(站)于615日前将整改自查报告上报兵团复评验收小组,逾期不报,将视为不合格所(站),予以摘牌。

(二)兵团复评验收小组将于620开展复评验收工作,具体复评验收内容仍以兵劳社发[2008]7号文件为准。

请有关师做好督促检查;整改的鉴定所(站)按照评估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,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。

联系人:李晓梅

  话:0991-2339195(传真)

附件:兵团职业技能鉴定所(站)复评验收名单

 

 

〇〇九年五月三十一日

 

 

 

 

附件:

兵团职业技能鉴定所(站)复评验收名单

 

所(站)序号

承建单位名称

检查方式

6

徕远宾馆

兵团全面检查

14

农五师电力公司

兵团全面检查

34

农八师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

兵团全面检查

47

兵团经济技术管理学院

兵团全面检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主题词劳动  职业技能  复评  通知

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   2009年5月31印发

印汉文50